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书籍内容,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对书籍的理解和感受通过文字表达出来,让读者更好地了解书籍的价值和意义,瑞文巴巴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鲁迅狗,猫,鼠读后感300字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300字篇1
长妈妈是鲁迅家的一个保姆,她生而黄胖,略矮,肚中似乎装满了繁琐的规矩,她让鲁迅明白了不少道理,也曾因“长毛”之事使鲁迅对其产生空前的敬意。
她是一个典型的淳朴的普通保姆形象,她在鲁迅心中是一个无知可怜的人,她笨拙但是善良,她略烦人但居心良好,她热爱生活,但又是一个可怜人。
由鲁迅笔下的文章,满处充斥着对阿长的怀念,他虽不太看好长妈妈,但却和她有着深厚的友谊,文章亲切的再现了童年童年时鲁迅与长妈妈相处时的情景。
鲁迅用欲褒先贬的手法,不仅体现了长妈妈的人物形象的真实,而且人物特点鲜明。长妈妈那淳朴后的伟大,独特而不平凡,鲁迅在文末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鲁迅借此揭示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的事实,表现了在此社会下淳朴的长妈妈。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300字篇2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散文集,这部散文集不仅描述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的生活环境,还有鲁迅先生对那时社会无比黑暗的揭露与批判、讽刺。
在猫狗鼠中,鲁迅先生借着动物讽刺了那些所谓的名人教授《24孝图》中描述了封建社会的孝道,那孝道不顾人命,同时也讽刺了《24孝图》作者的愚昧无知,《无常》中描述了封建社会中的勾魂使者,讽刺了当时自称正人君子的军阀统治者,父亲的病中揭露无能医生故弄玄虚害人的事情…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先生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碍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
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300字篇3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300字篇4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300字篇5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他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本文主要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着这篇文章时,我觉得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快乐无忧的,读着读着,我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我儿时住在乡下,每到春季或秋季,我常喜欢在小路上奔跑,在家门口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老鹰捉小鸡”这种看似无聊的游戏。可是我们很快乐,因为曾经的我们感觉只要有朋友的陪伴就是快乐,就会感到幸福。
但是从我离开故乡上小学后,这样的日子就彻底结束了。我进了小学之后,周末就很少和朋友们一起玩了。一是因为离得远,二是因为没时间。其实一二年级的作业也不算多,只是那时的我不想写罢了。每到周末我先看电视,然后吃吃东西,玩玩手机,直到第二天才开始写作业。现在回想起来和鲁迅先生对比一下,也真是惭愧极了。我决心学习鲁迅先生勤学好问的精神。
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充满欢声笑语的,他一生都在追求知识,寻求真理,我要向先辈学习。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300字篇6
中华上下五千年,仁人志士,数不胜数。有“诗仙”李白,有“诗圣”杜甫,还有文笔极好的朱自清,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迅先生。
在鲁迅的作品里,《朝花夕拾》可以说是名著了,主要描绘了封建时期的歪风邪气作者的批判行为。在书中的每行字里都流露出一种讽刺和批判,鲁迅从小就在乡下生活,有一次钻进了百草园,鸟儿在这里歌唱,蟋蟀在这里低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每天都快活着雨,小虫子为伴,只有在童年时期才能体验这种美好。虽然鲁迅在每天游玩,但是他却是一位才子,鲁迅先生曾经在日本留学学习英学。
?朝花夕拾》,这本书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其他作者的好字佳句,却有别人没有的朴实,童年已经离我们远去,让我们重新翻开这本书,寻觅以前的童年时光。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300字篇7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 “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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