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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营商环境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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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营商环境工作总结6篇

村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1

国家税务总局xxx市税务系统按照xxx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1+1>2”的合力,对表对标、迅速行动,扎实做好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和税收营商环境,成效良好。

一、工作机制突出“优”

(一)建立上下级沟通机制

5月30日,在xxx市召开全市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暨纳税人满意度工作会议,传达了xxx、市会议精神,通报了营商环境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情况,讲解了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口径。同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交流,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与部署,提升全市税务系统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协同推进和重视度。

(二)建立长效化督导机制

制定并下发《国家税务总局xxx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绘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的时间表、任务图,实时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循序渐。摸底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税收营商环境调查”,递寄纸质调查问卷3220份,回收有效问卷272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84.7%,并实地走访12个县级税务机关各2家典型企业,暗访全市10所办税服务厅,面对面了解纳税人对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排查薄弱环节,对标整改调查中存在的不足,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工作成果的长效化。

二、服务举措突出“新”

(一)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办税体验感

在全市办税服务厅设立“征管服务工作室”,选派3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县市局业务骨干入驻,形成办税服务厅征收与管理相容、业务并进,一厅(发起)受理,为纳税人提供集约化办税服务,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遇到的“多头跑、重复跑”问题,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感。

(二)创响特色品牌,实现办税便捷化

在全市29个基层分局(所)全面推行“闽税通”自助办税服务室,在全xxx优先创响“闽税通”品牌,规定“闽税通”自助办税服务室由相应分局(所)负责管理,安排税源管理岗人员驻守“闽税通”自助服务室,并熟练操作自助办税终端及电子税务局办税流程,为不熟悉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及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的纳税人现场进行辅导答疑,确保疑惑有人解,并维护自助办税服务设备,保障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安全,做到办税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实现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场所,实现办税分流。

(三)专项能力提升,提高服务规范化

对全市12个基层征收单位和10个办税服务厅的680名税务人员进行纳税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通过“主题培训+落地辅导+巩固提升”模式进行落地整改、现场示范、纠偏、指导和固化;通过服务微观察回顾,服务体系解读,话术通关、情景演练等课程“立标准”;从服务环境、服务意识、服务形象、服务话术、服务流程等多维度中“找问题”,通过厅堂访谈,听声于民,收集建议“促提升”;从“四声服务”到60秒关怀,笑相迎、主动问、及时办、提醒递、目相送等多角度规范办税服务言行举止,全面更新税务干部服务观念,提高主动靠前服务意识。

三、宣传辅导突出“广”

(一)推出“春风走访月”活动

将3月定为“春风走访月”,开展局领导带队的减税降费走访宣传活动,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倾听企业意见、建议。通过“春风走访月”活动,全市税务机关走访企业262户次,共收集意见建议、问题96条,其中现场解决73条,限期内办结率100%,切实做到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将自主设计含减税降费、办税便利等13项指标的春风行动问卷调查表,委托ems快递公司投放、回收520余份。充分发挥好“疑点信息反馈机制”和“快速核实机制”效用,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市局会商集中办公第一时间加以研究、解决,形成闭环处理,查缺补漏,整体提升营商环境。

(二)开展多形式“纳税人学堂”

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开展培训,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最新政策解读,让纳税人得到正规、适用、有效的税法培训辅导。最大限度方便和服务了纳税人,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税企沟通新平台。目前,全市已开展电子税务局基本操作、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申报业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改革新政解读等业务培训共112期,培训纳税人近13650人次。其中侧重开办“纳税人流动学堂”三期,分别为xxx卫分健委、xxx市第一医院、xxx市党校的中高级人员近300人进行《个人所得税法》政策解读,有效帮助参训人员正确掌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受到全体培训人员的好评。xxx市税务局于202-年8月8月开办《中国营商环境指标介绍》课程,畅通与重点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渠道,针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内容及规范,对照世界银行的评价规则和口径,精准辅导企业准确理解营商环境纳税指标。

四、硬件设备突出“强”

(一)“桌面云”全覆盖

在全xxx创新使用“桌面云”服务,202-年6月实现了全市启用,利用云计算技术、大数据与办税、办公的深度融合,极大地改善了办税环境,提高了管理效能,达到了操作系统全覆盖、内外网络全管控,进一步增加系统的流畅度,避免纳税人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数据丢失,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窗口办税人员,压缩了纳税时长。

(二)“自助办税管理平台”试点开发

根据总局下发的《自助办税终端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自助办税终端业务规范》,xxx市税务局作为全xxx试点单位承接自助办税管理平台的自主开发,实现自助办税功能的统一发布、自助设备的职能配置和运行监控管理,实现自助办税统一化和规范化。目前xxx市税务局已举办三次自助办税管理平台集中办公,完成自助办税终端管理平台后端业务需求的撰写,拟于202-年9月份进行试点上线运行。

五、落实政策突出“实”

(一)确保税收红利应享尽享

持续加强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根据减税降费政策在xxx税务局的统一指导下及时调整金税三期征管系统,配套升级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加强征期风险排查与处置,确保纳税人“开好票”、“报好税”。注重利用科技手段,自主开发并被xxx税务局在全xxx推广上线“减税降费风险监控平台”,发现纳税人存在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的,及时预警提示、通知更正。3月份以来,通过监控发现并提示应享受未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已有xxx户次得到纠正,及时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税合计xxx万元。

 (二)推行简易注销即办快办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xxxxxx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注销工作的通知》(闽税函〔202-〕107号)要求,着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提高清税速度。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同时,积极开展企业注销政策的宣传和辅导,设置清税专窗,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

(三)深化纳税信用增值效用

建立覆盖全市县区局上下级联动的“银税互动”工作格局,与xxx银行、xxx国际银行等10余家银行签订“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银税互动”项目的长效机制,通过信用评价,对守信纳税人提供线上线下的融资服务,以信授信,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xxx户企业经税务部门推送给银行已获批贷款xxx亿元。同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多面向开拓银税合作新领域,积极联合部分银行探索拓展自助服务、委托服务和服务体验等合作空间。

润物有声服务不止。在总结经验、巩固优势的同时,xxx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致力于减轻纳税人办税辅导,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村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力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责任担当,主动对标先进,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全县营商环境评估指数全面提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评估指数稳步提升,在全市营商环境评估中位列前排。

一、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修订《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和动态管理,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联调机制,确保各类清单准确、完整、协调一致。

(二)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服务机构管理。编制《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xxx版)》并向社会公开。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变相涨价、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

(三)清理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开展变相审批、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清理规范、督查抽检和暗访暗查工作,分类编制行政备案事项、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清单。

(四)清理整治行政审批隐形门槛。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隐形门槛、特殊环节、兜底条款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规范明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及材料清单,审批要件中不得包含“其他”“有关”等模糊性要求。

(五)清理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对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实施歧视性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促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公用事业服务等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应机制,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点规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应急管理、税务等领域执法行为,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推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有序推进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八)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xx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九)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实施市场主体注销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程序,实现在企业注销同时并联办理社保、医保、税务、商务等市场主体注销业务。

(十)推进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压减强制性认证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

(十一)不断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发动企业积极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三、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十三)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制定分类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按类别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基础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完善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提升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

(十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各成员单位自建审批系统、政务服务网站点全面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有效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强系统稳定性、便利性。

(十五)规范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介服务管理。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业主通过中介网上服务大厅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十六)加快推动实施区域评估。建立健全区域评估的事前指导协调、事中跟踪督导、事后评估反馈等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有序推行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相关部门管理依据。

(十七)探索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三类,分别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提高审图效率,同步加强勘查设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

(十八)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工作衔接,督促采购人依法及时确定采购结果,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和履行合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府办发〔xxxx〕xx号)等相关规定,将xx万元以下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商品统一纳入政府采购协议电子供货平台进行采购,致力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五、持续推进市场提质增效

(十九)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xx年培育知识产权试点x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x.xx件以上。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司法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年度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支持涉外企业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预警维权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按照估值给予合理授信贷款,助力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门槛高、合作银行少、授信额度低等问题。

(二十一)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按照《x市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及《x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探索建立体现行业人才特点、注重人才实绩、分层次的人才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办法。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加快形成知名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服务专员制度,发挥“人才之家”作用,切实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落户安居、待遇兑现等方面为人才提供服务。获得企业发放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二十二)提高出口退税时效性。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要求开展无纸化单证备案。

(二十三)持续推进高质量利用外资。坚决执行《x市关于鼓励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县外商投资服务管家制度》,完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二十四)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强x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相关政策宣传,积极为辖区企业对接争取融资支持,推动在息金融机构加大向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缓解企业资金接续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保函业务,协助企业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二十五)提升破产处置效率。积极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制定“无产可破”案件援助制度。推行破产审判专门化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完善“执转破”案件审查移送机制。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审限管理工作意见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缩减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时间。

(二十六)推进“执行难”问题解决。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打通审判、执行系统壁垒,实现技术融合、信息共享。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完善保全、救助、悬赏三位一体的保险机制,加强与银行、住房公积金、房管、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大被执行财产线上查控力度。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体系,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六、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二十七)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导向和重点内容,制定县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县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不断优化、提升和完善大厅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审查要点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重点开展办事流程中实地勘验、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环节清理规范,明确特殊环节办理时限。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启动政务服务isoxxx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二十九)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税务、医保、农业农村、教育、人社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县政务服务“零跑腿”全程网办率达到xx%。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20xx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xx项事项异地办理,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深化“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20xx年底前实现省内事项“全省通办”。深化“一窗通办”改革,除涉密和特别复杂事项外,“一窗通办”分类受理事项比例达xx%,规范编制“一次办”办事指南,实现企业高频事项(年度企业办事频次前xx%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大力实施流程优化再造工程,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扩展集成套餐服务范围,20xx年底前实现县级网上集成办理套餐x个以上。建成县政务大厅“xx小时自助服务区”。全面规范和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采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

(三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移动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依托省“贵人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三十一)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工作。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根据x市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管理办法,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20xx年底前全县行政审批部门全部完成审批电子印章制作和应用工作。

(三十二)完善政务信息归集、共享、交换和应用机制。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推动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能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的网站、app、小程序集约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评估机制。

(三十三)配合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完成20xx年xxxxx、xxxxx、xxxxx等xx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完善热线管理运行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十四)建立行政审批在线巡查监督机制。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在线巡查监督,对网厅信息错漏、办理事项颗粒化程度低、一次性告知不充分、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办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定期通报、限期整改。

(三十五)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建立评价数据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督促整改、评价结果考核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十六)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扩大x日办、x日办、当场办、即时办业务类型比例,20xx年底前全面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持续推动费用减免,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邮寄费。拓宽缴费服务渠道,推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便快捷缴费方式。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提升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确保适应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需求。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三十七)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集成。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公安、住建、民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水、电、气等公用企业数据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集成共享,实现房产交易、缴税、登记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讯开通或变更同步办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同步推送至供水、供电、供气、广电网络等公用服务单位并联办理相关业务。

(三十八)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大力推广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缴纳税费时间压减至xx小时/年,严格执行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降低总税费负担率。优化社(医)保缴纳流程,20xx年xx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社保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缴费事项掌上办理。推动智慧办税建设,提高办税缴费体验,扩大电子办税、多元化缴款、电子退库覆盖面,探索涉税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探索推行留抵退税联动办,依托电子退税信息,简化办理流程,提速退税办理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关注税企互动平台,纳税服务前端化。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及其他电子票据、凭证的广泛使用。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三十九)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优化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服务,确保各项非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四十)推进婚姻登记异地办理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结婚登记异地办理试点工作。

七、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四十一)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环节全程网上办。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企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收费办法和标准。

(四十二)持续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评价渠道,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十三)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推动互联网医疗建设,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复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导诊断等服务。

(四十四)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20xx年xx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清理医x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十五)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做好就业服务和保障,实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精准化、智能化匹配推送。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四十六)加大就业服务供给。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规范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在我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严禁培训机构私设职业技能培训门槛。依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扎实推进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四十七)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积极推动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四十八)加强社会救助服务数据共享。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

(四十九)加快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制定出台县促进x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加快完善婴幼儿服务设施,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到20xx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xx年,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每千人口拥有x-x岁婴幼儿托位数x.x个。

(五十)提高水电气供给可及性。推进水电气“一站式”集成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水电气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为“业务受理”和“装表接电”x个流程,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电、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报装业务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x个、xx个、xx个工作日。用水用气报装接入优化为“申请受理”和“验收供应”x个环节,涉及外线施工的相关手续实行并联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x个工作日以内。市场主体报装水电气需要在红线外新增配套设施建设的,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五十一)提高水电气供给可靠性。加强对水电气服务单位供给可靠率的监督,主管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督促供给单位提升供给可靠性和服务质量。20xx年底前,城镇、农村地区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x个、xx个小时以内。

(五十二)提升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审批效率。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外线接入工程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和限时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接电工程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用水接入、小型燃气接入工程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五十三)提升改善供水服务。全面清理取消供水报装接入中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用户接入工程费用。规范供水工程市场秩序,不得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客户接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企业,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停复水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停水次数和时间。加快推行供水接入报装“零上门、零材料、零收费”服务。

(五十四)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透明化水平。水电气供给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水电气报装及相关接入施工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免费提供工程造价标准咨询服务。加强对水电气供给项目廉政风险监督,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压减权力寻租空间,有效防范腐败风险。

八、持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五十五)积极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升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将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指标体系。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承诺不兑现等情况的,要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五十六)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立即予以更正或撤销,并消除不良影响。

(五十七)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探索建立审批、监管、执法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动税务、公积金、社保和金融机构合作,将市场主体纳税、公积金缴纳等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发挥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十八)持续开展清欠工作。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建项目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十九)推广实施容缺审批制度。制定政务服务容缺审批管理办法。调整规范容缺审批后补事项清单,提高清单含金量。建立容缺审批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

(六十)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纵深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

九、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十一)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和基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管制度,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强化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六十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部门联合监管。继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范围,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不低于xx%。建立与信用、风险挂钩的“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差异化新型监管机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快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提升工程,持续完善“一单两库”,规范抽查行为、公示行为和后续监管。深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落地。

(六十三)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特殊行业的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负责组织对国家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预防接种环节接种单位及医疗卫生人员接种行为的常态化监管。

(六十四)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市的部署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

(六十五)加大对医疗机构规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

(六十六)加大对金融机构规范整治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配合上级监管部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等金融机构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金融机构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健全金融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管理,确保不增加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六十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商协会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严禁商协会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加强对商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编制商协会涉企收费清单,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对违反涉企收费规定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

十、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六十八)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机制,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抓好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夯实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六十九)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配合做好x市优化营商环境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按照省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调度工作,以评促改,重点推动业务流程、办事流程再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力争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提高办理质量,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水平。完善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细则,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

(七十)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调查处置机制。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共同监督机制,设置营商环境投诉热线及处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认真查处投诉举报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七十一)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认真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充分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对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和分配、预算执行以及监督反馈等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常态化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七十二)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完善以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商协会参与的外部咨询监督机制,持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定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义务监督员聘任、激励和退出机制。

(七十三)探索建立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出台全县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制度,开展涉企政策公平性、合法性和配套性审查,实现涉企政策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协调,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七十四)完善惠企政策兑现机制。修订完善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县安商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等涉企政策库,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将政策兑现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对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当地政策调整等理由不兑现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作出承诺、签订合同约定的行为开展专项调查,对全县营商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用好县“贵商易”民营经济服务平台,积极做好涉及企业,政策咨询、政策建议、问题投诉等服务工作。

村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3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聚焦我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这一主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加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范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涉及我局的工作,逐项分解,制定了《新华区行政审批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着眼激发我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与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专班,印发了《新华区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打造一站式审批

首批划转18个部门的121项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至今,承接下发审批事项18项、取消审批事项9项、合并审批事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总数128项.政务服务大厅入驻民政局、住建局、卫生局3个部门9项公共服务事项.今年以来(截至8月6日),审批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336件,办结6326件,办结率99.9%.

(二)坚定推进“最多跑一次”,实行审批标准化

实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适用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保持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标准,行政审批基本环节由原来的受理、审查、审批、决定、送达五个环节精简为窗口受理、负责人审批两环节.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工商注册登记审批实行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工作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18个审批事项实现当日出证.梳理编制了全区第一批四办清单,其中纳入“马上办”20项、“网上办”30项、“就近办”25项、“一次办”72项,我局共纳入48项行政审批事项.

(三)努力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行两厅融合

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融合.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扩大平台服务范围.围绕“智慧沧州”、“河北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平台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分解为149项子项,全部上线河北政务服务网.积极宣传河北政务服务网,指引办事群众使用互联网办事,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我局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五十证合一”工作,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涉企证照事项“照后减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严格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相关政策,调整营业执照丢失声明方式.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清税信息共享,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和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等材料.贯彻推进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在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会议上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府批示,2019年6月1日起,停止收取《特种设备登记收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城市道路占用》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19年8月6日,本年度新增企业870户、个体工商户1543户,合计新增2413户,期末实有市场主体20841户.

(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不断加强岗位管理培训,强化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到内设股室每个工作人员,建立了职责清楚、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不断完善出台行政审批局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23项,形成了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优异有奖励、违规有处罚的制度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日清日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制约、完善、推动服务水平在提升.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积极从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入手,运用自办讲座、工作讲评、分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服务意识到位.为企业、群众提供站立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开通了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办事群众可在线查询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承诺时限等办事要件.设置“党员示范岗”“军人优先窗口”,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推动“银企对接”,设立2个金融服务窗口,择优引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张家口银行进驻审批大厅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目前已收到表扬信13封,锦旗32面,群众满意度百分之百.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

我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为缓慢,分析主要原因有:①由于企业自主注销意识加强、40、50保险人员,廉租房、低保户不允许经商,退伍军人申请公益性岗位等多重因素,导致市场主体注销意愿强烈.②根据《沧新征函字【**】15号》我区造纸厂区域实施房屋征收,对规划范围内暂停办理发放营业执照.③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沧字【**】28号)要求,于**年8月底前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清零,并不予核准设立煤炭经营主体.中心城区核心区内汽车维修、喷漆、印刷行业于**年9月底前完成搬迁,未完成搬迁的10月31日后停止营业.停止审批新增营业面积500平米以下的餐饮营业场所,大量中心城区内的餐饮个体户停止经营.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420户企业.以上因素严格限制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大了市场主体注销、迁出压力.

我局将继续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下放交接工作.结合中央、省、市、区发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一趟清”“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

二是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度.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逐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全部“上网”,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功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政策落实,不断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最大幅度为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推进“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系统的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政银”合作,推进银行网点免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篇二)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桂平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桂平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桂平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桂平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桂平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篇三)

为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全面配合做好桂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目标,认真开展工作,现将本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全面配合做好桂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本周,根据贵港工信委的工作布置,我局经济运行股成员到广西桂平市广泰纺织有限公司、广西桂平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平乳泉液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对企业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跨境贸易、纳税、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执行合同、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监管等方面开展巡查工作,深入了解企业在这十四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和困难.

通过与企业对接,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帮助企业理清思路,并提出协调解决问题的建议,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组织**年新上规6家企业申报上规入笼奖励,涉及金额60万元,以鼓励企业积极上规入笼,为我市经济平稳发展做贡献.

村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4

今年以来,太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合理安排部署下,在市营商局的正确指导下,集中力量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专项整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各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为副组长,全区各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行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项目秘书制度,强化对窗口单位的监督问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

一 、20xx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营商环境,为招商“铺路”。

一是实行项目服务秘书制度。对全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逐一配备项目服务秘书,秘书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对接指导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和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制度采取“一名项目秘书+1名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方式,帮助企业项目建设提供全周期跟踪、全流程服务。20xx年我区共配备项目服务秘书24人,其中续建项目秘书13人,新开工项目秘书11人。

二是深入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我区投资重点项目实行分包责任制,成立跟踪服务协调小组,从项目跑办、洽谈、签约、审批、占地直至开工、建成全程负责。

三是严厉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区财政局向区内各预算单位下发《关于印发全区清理偿还政府工程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太财发〔20xx〕31号文件),区各有关部门重点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开展自查。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清查出目前我区拖欠工程款52万元,目前已偿还26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是规范执法检查。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区政府印发了《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43项。我区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有9671家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96人。截至目前,6个部门共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展16次,其中联合执法监察6次,公示4次。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见》要求,区法制办开展文明执法和规范自由裁量权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并制定了太平区及各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

五是规范涉企处罚。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及《阜新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区法制办进一步向区各部门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将行政处罚案件中适用于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纳入到备案范围,并制定相关制度,全年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于4月下旬完成规范涉企处罚自我评查,区法制办对各单位行政处罚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

六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全区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入党积极分子等主体班次必修课程。5月下旬,邀请了市营商局常务副局长冯雅斌到我区为2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干部进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广大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认识。截至目前,太平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在各级新闻媒体累计报道100余次。同时,在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栏。下设营商要闻、政策文件、投诉举报、专项整治四个子栏目,截至目前共发布营商环境信息36条,指导性文件4份。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区经合局“跟踪式服务”,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区市场监管局“绿色通道”出实效 、市南供电公司供电服务“零距离”等典型案例在阜新日报、电台媒体上作为正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同时在太平区政府网站曝光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七是配合开展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9月30日收到《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后,区营商局根据《方案》提出的涉及县区的7大项39小项考核项目进一步梳理出涉及我区的6大项33小项考核项目。立即组织区编委办和政府序列有关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对考核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此次试评价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统计分析等多种形式,经过各责任单位的努力和配合单位的支持,本次评价工作中涉及我区的考核任务全部保质保量完成。

八是市南供电公司制定实施《客户经理制实施方案》,服务企业做到一户一经理,开展个性化、定制化、差异化的“点对点”式服务。对政府将要立项和已经立项的项目,提前主动介入,从用户的角度出发,提出针对性方案。

九是太平消防大队创新提出了“检查+服务”的工作模式,积极为辖区企业破解消防难题,多次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座谈会,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主动服务企业,设立了除96119以外的公开热线6323585。

(二)优化审批环节,为企业“松绑”。

一是建设运行审批平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22日正式运营,全区118个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针对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制定“一次性告知单”。设置常驻窗口3个,综合窗口1个,咨询窗口1个。

二是压缩办证时限。截至目前身份证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办理共压缩33天。其中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时限缩短,拟定邮政速递9个工作日,普通邮寄19个工作日(分别压减6个工作日);《企业营业执照》新设立时间、变更时间、核名时间从原来的5天、3天、1天,缩减到3天、2天、1天(商户材料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下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时间从20天,压缩到10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降低到7个工作日。

三是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根据《阜新市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全面清理和压缩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批事项,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使各审批环节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推进自助核名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局6号窗口配备了企业自助核名专用电脑和自助核名指南,方便企业办事,提升工作效率。

(三)简化服务流程,为群众“解难”。

一是完善便民服务平台。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太平区17个部门114个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录入完毕,其中100项行政审批可在网上直接办理,其余14项正在完善中。建立了太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组织37家单位,完成了447条8890平台知识库政策咨询服务信息,完成了2150家8890平台信息库便民企业信息收集,与482家商户签订了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企业加盟承诺协议书。

二是推行双休日服务制度。我区于7月4日制定并下发文件《关于改善双休日窗口服务的通知》(阜太软环境办发〔20xx〕2号),自7月7日开始,要求一镇五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太平公安分局、太平区税务局、社保太平分局、太平交警大队、太平消防大队、市南供电公司在内的15个部门,57个窗口单位实行双休日无休服务,保证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涉企事项和涉及群众事项每周7天均可办理。双休日平均每天开放窗口99个,截至目前共安排窗口值班人员3740人次,双休日共办理审批业务0件。

三是编制太平区办事通(“办事指南”),围绕群众出生、上学、工作、结婚、退休等5个全生命周期阶段,初步确定群众一生所主要经历的出生、入学、工作、人力社保、个税、不动产、契税、公积金、车管、出入境、结婚、退休、殡葬等在内的14大项209小项办事指南,并在太平政务服务中心、太平区政府网站、太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全面公开。

四是推行免费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国地税、社保局、交警支队、镇街、社区等47个办事厅实现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打印服务。

(四)畅通投诉渠道,为监督“撒网”。

一是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先后对21家窗口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窗口设置不合理、窗口未实行最优最差制度、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并形成了督查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各部门已经形成整改情况汇报,完成整改。

二是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窗口单位和政府网站公示市、区、本单位三级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以及信函投诉地址。截至目前,接到投诉举报8起,均在7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处理完结8起,投诉举报人满意率达到100%。

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引入叫号设备和服务评价系统,防止办件高峰期出现拥挤现象,充分拓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渠道,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坚持创新服务,为改革“添砖加瓦”。

一是推行“政务服务+ems”,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太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调中国邮政将ems速递引入,给予8折收费优惠,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邮递各类申报材料和相关证照。自5月22日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已邮寄ems快递136件,为群众“最多跑一次”、“零跑腿”服务举措奠定了基础。

二是实现审管分离。目前,太平区118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初步实现了审管分离。审批过程中,窗口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的书面凭证、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书面通知、不予行政审批的书面決定,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全部使用审批专用章进行审批。有效解决了过去“只挂号不看病”、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窗口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三是推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窗口首席代表是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代表派出单位负责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与管理办公室进行工作联系和处理有关事项,负责对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备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凡即办件,原则上一律由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审批,及时办理,当时或当天办结。凡承诺件,由首席代表提出办理意见,并负责督促原单位按期办结。凡涉及我区重点招商引资、转型和联合审批项目,牵头部门的首席代表要及时提出联合办理的意见,报告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并积极参与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四是探索服务终端向镇(街道)延伸。根据《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要求,借鉴大中城市的先进老龄工作的经验,以方便服务百姓为宗旨,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我区将老年证办理权限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下放到镇街一级,全区共设置6处办理窗口,老年人办理《老年证》地点迁至水泉镇和5个街道。

五是区市场局将企业、个体工商户档案移交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目前我区存续状态个体户数量为10559户,企业1917户,为方便群众办理办事,区市场局用近2个月时间对所有证照档案进行整理,制定《做好各类市场登记主体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将所有证照档案移交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方便业户办事。

六是将动产抵押业务移交窗口办理,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办结。为帮助企业架起融资"金桥",区市场局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程序,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工作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

二、存在问题

(一)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由于行政职权逐年下放,但人员编制没有下放,造成基层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审批监管工作需专业人员开展,我区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缺少相应业务指导,部分权利下放后,放权部门并未对承接部门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政府职能不健全。

由于我区处于中心城区,一些审批职能是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国土、环保、规划、重要事项审批权限有限,造成我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多图联审”“联合勘验”等工作的中期、后期严重滞后,对项目入驻运营造成阻力。

(三)“一网、一门、一次”服务仍需大力推进。

一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仍需完善,网上政务平台对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仅提供办事指南,并未真正实现网上全程办理。二是部分审批部门窗口业务人员尚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发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xx〕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等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人人、时时、事事”的营商环境。

(二)具体工作安排

1.以转变观念为先导,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关键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是提高认识。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增强创新力,提高竞争力。二是转变作风。坚持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干”在其中,使社会热力萌动、投资者信心重启。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敢想、敢试、敢闯、敢干。三是对标先进。积极学习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武汉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为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2.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进一步补齐短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按照《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持续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宣传容缺后补、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和邮政送达等便利措施。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率,积极推进“8890”政务便民平台延伸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建立目录管理和审批、监管信息“双告知”“双反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积极推进 “双随机、一抽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解决监管过程中的重罚、重管、轻服务、轻指导的问题,深化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

3. 以便民利企为目标,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有障碍就破除,有堵点就打通,为经济社会特别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不断优化办事和创业营商环境。二是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将一般性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三是继续深入推进“群众办事通”。在《阜新市群众办事指南(试行)》的基础上,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企业开办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获得信贷等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进行优化再造并面向社会公开。

4.以督查监督为保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巩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和巡回督查相结合,不能让好的政策措施在执行层面、实施层面卡壳,在最后一公里搁浅。二是加大受诉问题解决力度。建立投诉问题受理、办理、督办、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

村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5

根据县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具体要求,市监局勇当“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药安全工程扎实推进。上半年,我局持续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节日食品安全整顿、清查“山寨食品”、“五毛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安全整治、“3.15曝光问题食品”专项清查等2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地排查治理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保证了食品药品安全;为全面巩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实施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开展了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百日攻坚”行动。通过排查治理,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欺诈和虚假宣传现象基本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建设以及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均全面有力推进。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检查食品经营户1320家,排查安全隐患46个,整改完成46个,整改率达100%;已完成262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待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后,我局将依据检测结果,对经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二、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有序。我局以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年为着力点,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扎实做好质量提升工作,着力提升盐山县产品质量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局牵头制定了《盐山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方案》,于3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提升工作调度会议;4月16日召开全县质量提升培训会议,邀请省专家对县直有关部门和51家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二是突出标准引领。建立并实施企业领跑者制度,由我局联合发改、商信、教育、文化等八部门制定了《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指导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化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帮助河北汇东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主持制定国家标准1项。三是夯实计量基础。建立与国家标准统一的强检计量器具服务系统,规范检定流程。上半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2092台。

三、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科学实施“双随机”抽查,做到不流于形式,形成监管常态化。今年上半年,全县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30余家,指导企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拉出异常85家;3.15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对50家食品批发和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全部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予以公示。

四、打造融资平台促进企业发展。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向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银行等有融资业务的单位广泛宣传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等融资政策,大力引导企业通过股权、动产、商标专用权的资本化运作,盘活资产,加快企业发展。目前共办理动产抵押11笔,为企业融资1.4亿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推进深化改革,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服务力度,使“双创双服”工作真正落地见效,让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让市场经济创造活力。

汇报完毕。

村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6

年初以来,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引向深入。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以宣传贯彻为引领,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新氛围。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积极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条例》全文,在微信公众号对《条例》进行图文解读,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专题讲解,向县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发放《条例》读本,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将《条例》的贯彻落实列入七五普法重要日程等多种方式,初步形成人人皆为营商环境,事事关系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我县营商环境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优化营商环境体系初步形成。一是组建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政府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设立统一营商环境投诉受理电话,加强政务服务监察效能,企业、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得到有效采纳,目前已受理群众电话投诉和建议*条,受理书面投诉*件,上级转办案件*件。三是初步构建了以破坏营商环境投诉受理、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行政相对人监督等多方参与、有机结合的营商环境监督体系。四是建立督查考评问责制度。将各乡镇、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全县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公开通报问责。

(三)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手段,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监管机制。依据本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森工系统苇亚林业局改革情况,适时启动了我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对全县****项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审核,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流程再造。按照“三级十统”标准对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进行流程规范再造,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工作。已审核通过**家单位***项政务服务事项、***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个乡镇***项公共服务事项,共减少环节***个、精简要件***个、压缩办理时限****个工作日。三是推进“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组建工作专班专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比率达到**%,“最多跑一次”比率**%,已对外公布了***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接受群众监督。在中心实体大厅增设“ems”快递窗口,试行“网上审批+快递送达”的方式,推动实现审批服务全程“不见面”和“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窗”改革。统筹推进综合实体大厅事项和部门进驻工作,目前政务中心已完成入驻**家窗口单位***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比例达到**%以上。在开设的**个政务服务窗口中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个,受理***项因场地限制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综合窗口开通以来已受理办结***项业务。

(四)以服务县场主体为目标,营造公平有序的县场环境。一是聚焦“清赖行动”着力解决政府失信违诺突出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失信违诺问题,将“清赖行动”列入督办事项,定期掌握进展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了政府和部门失信违诺专项清理行动。梳理建立了《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违诺事项台账》,对三个部门在项目实施中涉及拖欠**家企业账款共计****.**万元的问题进行了督办。目前已清偿拖欠****.**万元,剩余款项正在按照还款进度有计划地予以解决。二是着力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案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关于征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建议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通告》,在媒体和政务实体大厅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采取直接办理、转办、督办等办理形式加快推进企业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目前已对*件涉及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置。三是着力整治政务服务不优问题。开展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和漠视群众、折腾群众问题专项督查。认真开展“四零”服务承诺创建活动,设立监督岗和监督电话。县委作风办、县委宣传部和县营商环境局联合开展了*次全县窗口单位专项整治,发现并反馈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纪律作风涣散、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人员素质低、办事“推拖绕”等五方面**个问题,督办各部门逐项整改。四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配合县工商联、县工信局等部门联系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营造我县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深入基层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座谈访谈等方式了解我县政商关系交往现状、问题、制约因素,听取企业家对我县政商关系的看法和意见建议。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过程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责任,把权力、责任、担当对应统一起来,紧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建立健全相关监管约束机制;

积极引导企业家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实现从赚钱“靠关系”到“靠本领”的思维转变,主动谏言、谋求发展,放眼长远,不断完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体系。

(五)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导向,打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规范涉企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及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名单制度和县场退出机制。县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执法部门按时将许可和执法信息上传平台公示,已公示行政许可类信息****条、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条。积极探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探索行政执法单位与信用监管联动。严格执法过程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标准、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厉打击县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该移送的坚决移送,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为县场主体合法经营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对照先进地区的标尺、对照企业和群众的期盼、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解放。一些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还不深、主动性还不强,对于如何从部门职能出发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研究不够。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紧迫感不强,一些干部主动融入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性不足。有的部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理解存在一定偏差,对优化环境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充分。工作局限于侧重于加快审批速度、简化审批流程,对服务企业发展、深入为企业解决问题的关注还不够。

二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部门服务意识不强,遇到问题依然习惯用行政命令去解决,对便企利民政策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和干部在以“服务员”“店小二”的角色为企业服务方面存在差距。有的干部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意接触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只怕“不清”、不怕“不亲”。个别部门涉企检查仍存在随意性问题,缺少科学性和计划性措施。

三是政务服务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个别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过程中仍然存在慢作为、懒政怠政等服务不优问题。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大厅工作开展不平衡,入驻事项仍然存在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和群众办事多次跑路现象。“四零”服务承诺创建还有一定差距,日常督导检查没有压实落靠,执行力没有层层强化,制度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标先进,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优化工作还存在差距。对照“三级十统”标准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化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综合窗口服务能力与先进地区对照还存在较大差距,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精细化水平不高,一网通办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网上办”“不见面”“跑一次”等指标比率还低于目标任务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软实力和发展硬实力的重要体现。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县委县政府也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为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准确的把握,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一环、关键一招来谋划部署、推进落实。要坚决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使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信念、共同认识、共同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在系统建设上要精心谋划。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长期过程,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使干部离企业远、离项目远、离群众远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重商亲商扶商安商的氛围日益浓厚。要始终把抓好“放管服”改革作为总要求,做到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群众满意度最高。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让企业和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三是在政务服务质量上要持续提升。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情况,重新调整梳理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县场的边界,把县场能够办好的还给县场,社会能够做好的交给社会。借鉴江苏“不见面审批”、浙江“最多跑一次”、上海“一网通办”等方面的改革经验和做法,按照国家、省工作要求,与政务服务网平台积极对接,推进网上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深度融合,让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全程在线办理,突出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优化“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动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梳理明确大多数事项“网上办”、窗口服务事项“一次办”、企业特殊审批事项“我帮办”等服务事项。聚焦县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不动产登记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事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流程最优、时间最短的政务服务。

四是在政务服务建设上要协调统一。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进程,努力实现上下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并统一接入平台,切实解决信息壁垒问题。强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主动与省政务服务系统对接,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力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和“受审分离”的服务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多办”,全面实现“一窗通办”的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模式。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事项、人员进驻综合实体大厅,推进全流程、全链条、全网办审批,固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力争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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