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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工作计划5篇

对于工作中容易忽略的细节,一定要在工作计划中做好标注,工作计划是当下的职场中一件很常见的文件,以下是瑞文巴巴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免疫规划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5篇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1

根据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年初下达的工作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我院结合县疾控中心下发的《幼托机构、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步骤》要求,特制定如下

一、督导内容:

1、认真向单位领导汇报,取得领导重视,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和补证补种时间,并会同当地有关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做好春季和秋季幼儿、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

2、主动与小学、幼儿园等联系,协调与学校查验接种证有关工作,掌握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及小学本底资料。

3、对托幼机构、小学进行巡回督导,指导、协助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4、合理安排时间对需要补种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接种前安排好接种人员、接种器械、接种场地、接种资料表册的准备、疫苗的领取等。

5、补证补种前认真进行卡证核对,以杜绝重复接种等差错发生;仔细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告知有关事项,进行预检并认真填写《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告家长书》。

6、补办接种证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学龄前儿童和学龄儿童分别补办《接种证》和复制接种卡,将补卡证情况登记入《海盐县查验接种证补证补种情况登记表》

7、补种时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将补种情况登记入《海盐县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登记表》。

8、补证,补种结束后及时上报各统计报表。

二、督导实施:

1、被督导单位的确定:所有民主镇辖区的村均为被督导单位,同时根据时间安排。

2、收集信息:在对各级进行督导时,督导者应填写相应调查表。收集信息的方法是:与卫生人员交谈;检查各种记录、报表;观察实际操作;与群众交谈;入户调查等。

3、解决问题:在现场督导中,当完成信息收集后,督导者应召集被督导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讨论,要讨论观察所见,找出最主要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书写督导报告:内容包括: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建议;需采取的行动和实施的日期;下次督导时间等。督导人员和被督导单位应保存督导报告和使用的督导调查表。

督导人员按照督导表内容开展工作,负责解决督导过程中发现的技术疑难问题。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2

免疫规划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的一项工作,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等,以达到控制消除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指标

1、建卡、建证率:以全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要求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

2、“七苗”接种率:以街(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五苗”单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

3、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确保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4、疫苗相应传染病发病率:“脊灰”、白喉、百日咳、乙脑、流脑城区不发病,麻疹发病率城区小于1/100万。

5、继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20xx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上传率达100%。

6、报表及时率、准确率:各种报表应按上级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7、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 对策与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

一、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举办业务学习班,同时通过不定期的防保人员工作例会,以不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

二、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保持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不断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确保安全注射及疫苗效价。

三、按要求结合我县考核标准要求,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免疫规划工作检查,主要考核儿童建证、建卡率、单苗及全程接种率、疫苗接种质量、冷链管理情况及免疫规划有关资料整理、收集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镇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做好各种疫苗供应管理工作,规范供应渠道。完善领发苗登记制度,保证冷链正常运转,确保疫苗效价,做到有效接种,做好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冷藏、分配和统计

汇总工作,做好冷链设备维护工作并加强冷链管理,尤其疫苗运输过程中的冷链。

六、按照相关要求为检测结果阴性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七、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等契机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扭转从“要我接种”变成“我要接种”的局面。

八、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对特殊儿童开展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九、继续落实消除麻疹工作,针对麻疹防治相关知识召开培训班,对麻疹疑似病例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采样,并对确诊病例周边开展含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十、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3

20xx年我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根据《20xx年长武县疾病控制工作要点》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免疫接种

1、积极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抓好春、秋季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2、做好乡级冷链运转条件下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全年12次冷链运转。“九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两脑”接种率提高到95%以上。

3、做好流动人口等常规免疫难以覆盖人群中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4、提高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对于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开展麻疹疫苗的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5、进一步提高乙脑和流脑疫苗及时接种率,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二、针对传染病监测、调查处置

1、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状态和麻疹消除工作,加强afp病例监测,确保无麻疹暴发。无白候,破伤风病例,其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低于往年水平。

2、新生儿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监测: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的个案调查和主动监测工作,防止病例漏报;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三、计划免疫管理

1、建立计划免疫儿童个案信息网。

(1)20xx年实现儿童接种资料个案管理信息化,出生儿童接种卡发卡率达到100%。

(2)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

2、继续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20xx年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求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100%以上。

3、进一步加强接种门诊管理工作。规范接种程序,搞好接种环境卫生,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接种环境。

4、疫苗及冷链管理继续贯彻执行条例和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管理。加强疫苗的计划、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继续做好疫苗微机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其管理水平。及时制订和上报第一类疫苗的年度使用计划,确保第一类疫苗有计划的分发和使用,避免疫苗浪费。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疫苗贮存、运输温度记录和库存管理等冷链运转机制,要按要求做好配发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工作,保证专物专用。

5、预防接种管理正确处理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关系,必须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决不允许因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冲击和干扰免疫规划项目的正常实施;二类疫苗必须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自行选择使用,不得强制使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常规免疫的日常管理,在做好基础免疫的同时,切实将加强免疫接种纳入常规冷链运转的免疫服务工作,提高加强免疫的合格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统一使用《陕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加强接种卡、证的`管理,提高卡、证相符率。

6、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监测要加强预防接种前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在预防接种积极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加强注射器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按照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报告和处理。

7、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的时机,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宣传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免疫防病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好“4、25”宣传日和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日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和冷链运转前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工作人员的《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及业务技术培训。

8、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是免疫预防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要按照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流动人口的调查,切实了解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并结合当地流动人口的实际,想方设法,在预防接种门诊的开诊频次、时间、方式等多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更方便、周到的服务。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4

一、坚持不懈地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不留免疫死角

(一)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各项措施和免费政策,扎实有序推进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90%以上;本县常住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电子信息档案率100%,流动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0%以上,电子信息档案率达到85%以上。

(二)继续大力推行村卫生室预防接种的模式,积极推进村级设点,充分调动村医生开展预防接种的积极性,落实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定点与上门巡回接种服务模式。

(三)根据《娄底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单位的设置,健全预防接种网络,按照“不交叉、不遗漏、全覆盖”的要求,合理划分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并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免疫空白。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和第三批市级示范门诊创建工作,力争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达100%,市级示范门诊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四)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县直医疗保健单位要高度重视免疫规划工作,要在确保国家免疫规疫苗落实的基础上,结合疫情,科学、规范、稳妥地开展二类疫苗宣传推广预防接种工作。

(五)要进一步完善二类疫苗的管理机制,规范二类疫苗的价格,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疫苗管理,保证“双安全”,即疫苗质量安全有效,接种工作安全规范。

二、认真落实消除麻疹工作措施,如期实现工作目标

(一)要有效落实麻疹疫苗常规接种工作,确保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巩固和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首针接种及时率>80%(即8月龄内完成首针接种)。在入托、入学儿童中,2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xx〕2号)和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在3月份认真做好8月龄~6岁(2005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要求达到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以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三)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要求做好麻疹监测工作。以县为单位,麻疹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要确保每一例麻疹病例或疑似病例均进行报告、采样、检测,对每一例麻疹病例均应及时进行追踪,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0%以上,咽拭子标本采集率达到85%以上。暴发疫情实验室确诊率和调查处理率均均达100%。

(四)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要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卫生局将就消除麻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并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下发通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医疗卫生单位。

三、加强afp病例监测,搞好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巩固无脊灰成果

(一)维持高水平的脊灰疫苗接种率,消除脊灰野病毒和疫苗衍生病毒流行的条件。

(二)保持afp病例监测系统的高度敏感性,加强病例报告与主动监测,认真开展病例调查,及时采集、运送粪便标本,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疫苗衍生株病例和可能的输入性野病毒病例。主动监测结果及主动监测汇总表要及时通过网络报告。报告发病率不低于2/10万。监测质量达标: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100%(以实际住院地计算);麻痹发生后14天内双份合格标本采集率≥90%,第一份标本入院后48小时内采集率≥90%;标本7天内送达率≥90%;60天随访、75天随访表送达省疾控中心及时率≥90%;afp病例opv3剂次接种率>90%。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就诊史的afp病例不得漏报(凡15岁以下弛缓性软瘫均要报告)。无高危病例出现。

(三)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xx〕3号)和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在3月、4月认真开展2005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两轮查漏补种工作,所有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脊灰疫苗、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要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漏种剂次的补种。要求达到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以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县卫生局将组织开展脊灰疫苗接种及脊灰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督导,结果通报全县。

四、做好流脑和乙脑的防治与监测工作

(一)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实行免费的预防接种且保持高水平接种率(≥90%)。

(二)按照《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和《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要求时限网络报告个案,且专报≥大疫情。

(三)加强对流脑病例的调查及标本的采集检测工作。每例疑似流脑病例均要求将调查报告于下月5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每例疑似流脑病例均要求采集病例脑脊液、双份血及密切接触者咽拭子样(每个病例采集接触者样不少于10个)进行检测,结果于下月10日前上传专病网。

(四)乙脑病例(包括疑似)10天内实验室结果报告率≥80%;确诊病例发病后8月内完成病例随访率≥80%。

五、乙型肝炎监测

(一)规范乙肝的疫情报告工作,做好15岁以下人群的乙肝个案调查和上报工作。要求发现病人后7天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录入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专报系统数据≥大疫情数据。

(二)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和全程接种率。酌情开展一次甲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努力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六、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一)为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有效,降低因服务质量导致的投诉事件,规范预防接种告知工作,督促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点、村卫生室切实落实预防接种告知程序。

(二)进一步规范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后,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平台网络直报个案调查、处理记录。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以接种单位为单位达100%。aefi发现后在48小时内报告率≥90%,aefi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aefi在调查后7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90%,aefi个案调查表在调查后3日内报告率≥90%,aefi分类诊断率≥90%。

(三)建立疫苗接种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因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疫苗接种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和接种者的责任,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承担适当赔偿金额,情节严重,取消接种人员资质,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七、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的规范管理、启动儿童预防接种短信通知系统建设工作

(一)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辖区适龄儿童信息个案管理率达到100%,以乡镇为单位数据上传完整率达90%以上(以国家平台数据为准)。

(二)三月份在全县正式启动儿童预防接种短信通知系统建设工作,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发布、反馈、沟通的信息化,有效解决接种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迟种、漏种、应急接种等信息沟通滞后问题,以提高及时接种率水平。

八、加强疫苗、注射器以及冷链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与管理工作,特别是疫苗的冷链保管。同时,坚决杜绝浪费,确保疫苗和注射器的质量。

(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实现疫苗(一、二类疫苗)、注射器及冷链设备信息的网络管理。完成出入库实际操作三日内录入系统上报,下级单位每月8日前在网络上确认上月数据。

(三)冷链室有明显标识,冷链设备有专人管理,有设备台帐、温度监测、保养和维修记录情况。冷链设备完好率100%、使用率100%。

九、扎实开展春秋季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一)协调教育部门做好20xx年春、秋季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工作,规范查验程序,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及时补种及建卡建册。

(二)做好现场督查及技术指导工作。

(三)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全部开展查验工作,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

十、开展儿童疫苗接种率调查工作

(一)为了掌握免疫规划针对疫苗接种率的真实水平,了解影响免疫规划接种率的因素,以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于6月底、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8月份开展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

(二)迎接上级免疫规划工作检查,对0~7岁儿童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

(三)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一次0~15岁儿童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行动,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辖区内15岁以下人员电子信息档案并逐级上报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县疾控中心。

十一、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围绕“3月份免疫规划宣传月”、“4.25”等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乡镇要于4月27日前上报宣传总结和现场图片。

(二)组织开展1~2期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为预防接种实施技术、安全注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afp监测、麻疹监测、乙肝监测、流脑监测等。

(三)各乡镇均应对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开展2~3期业务培训。

十二、建立免疫规划工作月报制度,继续开展两月一次免疫规划督导工作

(一)建立免疫规划月报制度。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在每月5日前、县疾控中心在每月8日前以邮件方式上报免疫规划工作月报表和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进度报表”。

(二)继续做好两月一次免疫规划经常性督导工作,并将督导情况写出“双峰县免疫规划工作情况通报”向全县通报。

(三)根据卫生局统一安排,开展半年、年终督导检查。

(四)迎接省、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检查行动。

十三、规范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免疫规划每月考评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湖南省免疫规划(量化部分)每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要求所有表格、督导资料从年初开始规范格式、内容,及时小结归档。

(三)要求所有各类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5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搞好扩大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的和意义,要结合“4.25”计免宣传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要教会广大群众会算防病与治病的经济账,争取儿童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各类疫苗接种率,中心将利用定期会、专业培训会对各乡镇防疫医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做好儿童建卡建证和预防接种工作

1、各基层接种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所有适龄儿童的人数,做好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工作,要求适龄儿童建证率≥95%,建卡率100%。

2、按扩大国家规划免疫程序完成常规冷链运转,重点注意流动儿童和边远儿童的建卡建证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指标为原国家免疫规划的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白破疫苗)的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纳入免疫规划的a群流脑疫苗(基础)、a+c群流脑疫苗(加强)、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麻腮风联合疫苗(含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要在1月内完成8月龄和18月龄的适龄儿童接种的工作,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类疫苗2剂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报告接种率达到70%以上;流动儿童报告接种率≥90%。

四、及时、准确上报免疫规划的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

每年1月底收集和上报辖区内上一年的人口资料、冷链档案设备表和接种单位档案表;3月上报下一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在3月和9月进行儿童接种表卡的清卡查证工作并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五、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

于5月前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并根据接种率调查的情况,对接种率低的地区开展查漏补种。

六、全面推进儿童乙肝疫苗项目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和及时接种率,确保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5%以上。

七、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和管理工作

要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工作,逐步提高二类疫苗在我区的接种率,构建免疫屏障,控制相应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

根据省、市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区传染病疫情状况,开展重点传染病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以控制近几年在我区发病率较高的传染病,如: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八、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各单位均要切实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按照四川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项目要求,完成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的个案信息录入工作,并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纳入常规化管理,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要及时录入和更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应同时记录并进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数据应保持一致。

九、完善制度,搞好科学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搞好冷链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疫苗储存、管理和使用要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积极协助教育部门,每年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查验率应≥95%,并按要求开展补种、补证工作,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

3、加强安全注射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定期更换消毒液,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管一使用”,注射废弃物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接种事故的发生。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设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定制合理的预防接种时间,房屋的选择尽量在40㎡左右,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配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接种人员由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设备器材配备要尽量完善,以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5、加强异常反应的监测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报告及处理”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月报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及时调查上报。

九、加强督导检查

中心将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注射的情况、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其中综合工作督导要全覆盖各乡镇卫生院,并及时将工作督导向督导单位反馈,促进我区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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